交通违法网上自助罚缴平台上线试运行公告

      交通违法网上自助罚缴平台定于2011年12月26日(周一)在舟山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police.zhoushan.gov.cn)上线试运行。该平台与舟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系统、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无缝对接,实现网上实时、安全、自助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广大车主(驾驶员)只要在舟山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注册用户并通过实名认证,就可以在网上实时查询本人驾驶证的状态及记分、本人名下车辆的违章记录,并进行相关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一、网上处理范围:
     1、舟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管辖范围内的小型机动车与摩托车(重点监管车辆、营运车辆除外)被交通技术监控记录(高速公路违章除外),依法应处200元以下(含200元)罚款的违法行为。
     2、适用简易程序已作出罚款处罚决定而未缴纳罚款的。
     3、六十日以内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网上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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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注意事项:
     1、在网上进行违章查询和自助处理的车主(驾驶员),需事先在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帐号并通过实名认证(网站管理员进行实名认证一般为1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2、试运行期间,网上自助罚缴仅支持工商银行牡丹畅通卡(下步待系统升级后,范围将拓展到市民卡及银联卡)
     3、网上可进行自助处理的车辆仅包括舟山市内上牌的非营运小型车与摩托车。
     4、建议在网上进行自助处理前,先查询牡丹畅通卡余额,如低于罚款金额的,请及时充值,以便顺利完成网上扣款。
     四、温馨提示:
     1、在交通违法网上自助处理平台上处理车辆电子警察违法行为时,您看不到电子警察记录的照片,如果您对该违法行为有异议,建议您到违法行为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2、如果您通过交通违法网上自助处理平台接受并缴纳了非现场违法记录的罚款,就意味着您已经接受处罚。当事人需要处罚决定书的,凭当事人驾驶证,15日之内到市交警察支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领取。当事人需要处罚发票的,凭当事人身份证,15日之内到工商银行舟山分行营业部(人民南路16号)根据处罚决定书编号打印交通罚款收据,此收据将作为缴款依据。
     3、如果您缴纳罚款后仍对处罚结果有疑议,请您及时持驾驶证和牡丹畅通卡到违法行为地交警部门打印处罚决定书,可于取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到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处罚决定书和交通罚款收据是您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的证据,请您详细阅读并妥善保管。
     4、试运行阶段如出现网络通信故障等原因,致使交通违法记录无法得到实时在线处理的,请您及时和交警支队郑警官联系。郑警官联系电话:0580—2087721 、13957201006
     杭州诚道科技公司技术支持向工程师 联系电话:15268102878


舟山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